
近日,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都支队执法人员在辖区某仓储物流园开展日常巡查时,成功查获一起普通货车伪装运输危险货物的典型违法案件。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对园区货运车辆逐一排查,发现一辆普通货车形迹可疑。该车车厢表面整齐码放各类普通百货,唯独车厢一角被木板刻意遮挡、密封严实,与正常货物堆放方式明显不符,存在违规藏匿嫌疑。
对此,执法人员立即依法进行全面开箱查验。拆除遮挡木板后,在车厢底部查获大量隐藏的危险货物。经现场核查清点,该批货物为高效氯氟氰菊酯,总重达3.6吨,属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规定的第6类毒性危险货物。此类货物具有毒性危害,运输装卸必须使用具备资质的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由持证专业人员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
面对确凿证据,驾驶员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交代,这批危险货物计划从江苏省南京市运至新都区中转,再送往四川省眉山市。为贪图便利、逃避监管,故意将危货藏于普通百货下方,采用伪装方式混装运输。
为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执法人员现场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运输行为,并迅速联系专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转运处置该批货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该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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